筋突然一片空白。她像个茧般杵在那里,除了气喘般的可怕声音,什么也发不出来。这让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迎上一股重新回来的恐惧:觉得自己是世上最没有吸引力的女人。
为什么她得开口要求?漂亮的女人必定不必开口。要是她够漂亮、更有吸引力,亲吻自然不请自来…在任何地方…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如果没有,她也不想强求。
接近特拉法加广场时,明克在她身旁笑了起来,嘴唇拂过她的脸颊。“你真是倔强到不可救葯,云妮,”他说道。“然而这其实是个无聊的游戏。傲慢使我把它发明出来,现在只好自食恶果,害得我们两人都深受其苦。现在不管怎样我都要吻你了,不要阻止我。”
他随即托起她的下颌,将她的脸转过去,在她的嘴里呼吸,仿彿可以供給她氧气。
老天在上,他真的可以。他的确让她的血液奔流,开始鼓动。噢,真好。
他在整个伦敦面前吻她,就在公共马车顶上,纳尔逊爵士的雕像俯瞰之下。
在全世界的眼前,聪明、英俊而风趣的明克吻着她。她的一颗心怦怦跳着,胃部痉挛,更底下的部分在融化。更棒的是明克将她转过来,拉起她、让她坐到他的腿上。
天啊,哦,天啊!他拥紧了她,用力地吻着她。她没有抗拒,双臂环上他结实的颈项,手指插进他的发丝间,回吻着他,大口的吞噬他。
他轻柔的发丝。他湿热的双唇需索着她。他更向下压,直到她的重量全靠在他的胸前,紧靠着坚实肌肉所形成的墙。然后她感觉到一种陌生而奇怪的东西,从她所坐的位置隔着裙子可以感受到他的线条。他开始硬了起来,形成一种明显的圆柱状。
这种感觉并不讨厌,她相信有人曾让她以为会有不好的感觉,但不管是谁,他们都错了。它…好像会将人催眠。她可以感觉到他的长度和某种坚持的硬度贴着自己的臀部,一种实实在在的存在。它就在她的身下产生变化,在他一边吻她的时候愈来愈长、愈来愈硬。天啊,多么奇特的感觉啊。她不知道它怎会这样,没有东西可以比拟。
但这当然是不允许的,她停了下来。她移开脸,看着他,两个人都很清楚她感觉到什么。和她拥有的简单生理知识相较之下,他的大令人害怕。再想到他要把那东西放进去的地方,她完全无法想像。
她没能再想下去,因为车掌打断了他们。“嘿,爱情鸟。”她和明克同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的头从楼梯顶上冒了出来。“要上哪儿去,朋友?”他问道,用的是伦敦土腔。
“奧维奇。”
“两个人四便士。”
明克从口袋里挖出四便士,云妮则乘机滑回座位上,重拾淑女该有的样子。天啊,她是怎么了?在每个人都看得见的马车顶上做这种事。人们会知道吗?他们看得出她身上发生的事吗?她以为自己应该感到羞愧,她的确感到羞愧,她告诉自己。
然而,当他们朝东边驶去时,她却对着自己哼歌。
在某个停靠站时她问明克他们要上哪儿去,他说:“到我那一边的城市。”
一开始她没有作声,担心他指的是白教堂区。她和父亲为了搜集口音去过一次。那个地区纯粹而浓烈的伦敦土腔很有意思,但是白教堂区的气氛很吓人。伦敦东区这个心脏地帶,到处都是贫穷的儿童和窄小阴暗的街道。它原本就是伦敦破败的一区,然而在她和父亲到访的三年之后,开膛手杰克让这个地方变得恶名昭彰。
他们在壅塞的街道穿梭,她感觉到明克的手臂撞击着她的肩…它伸长了搁在她身后的椅背上。这让她感觉他要带她上哪儿去都没关系,她想去。她对他有种奇特的信心:要是他认为他能化险为夷,那么她就相信他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