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梦里的她是一相情愿,可是为什么最后他们俩会滚上床做爱做的事?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要死了,再这样下去我真的会疯掉。”她苦恼至极,捧着沉重的脑袋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她真是千年前的“她”唐尔豫是千年前的“他”那么他们俩根本就不应该混在一块的呀!
可是那种在胸口深深悸动的酸甜与疼楚感,依然是那么清晰真实深刻,她彷佛还可以摸到抹怦然和灼热…
飞蛾扑火的那一剎那,应该也有这种感觉吧?
明明知道不可以,但是已经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地陷了进去了!
千年前是,现在…仍旧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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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尔豫回到了位于国家实验研究所旁的一栋豪宅内,他买下八楼将两户打通,总共一百二十坪的空间,可以用来休息、做实验,甚至是骑室内脚踏车。
他有一辆宾士厂出产的高性能脚踏车,当他做实验做累了的时候,便会在屋子里骑上二十几圈,消除疲惫。
但是今天当他回到屋里,将钥匙放在玄关梨花木五斗柜的最上格后,放下公事包,大步踏进光滑洁净的柚木地板上,边走边解开蓝色衬衫上的扣子,露出强壮结实的胸膛。
他做了每天回家第一件做的事,就是好好地冲个澡。
洗去了浑身的疲劳后,他神清气爽地穿着淡蓝色纯棉浴袍,赤着脚走向客厅的欧式吧台,煮了一杯香醇的曼特宁咖啡。
夜已深,台北市的灯火依然闪烁通明。
不知怎地,他忽然想起了一张清丽夺目的笑脸,对他微微偏着头,热切的眼底彷佛盛满了千言万语。
荒谬的是,他竟然觉得有一丝丝熟悉感,自心底深处一个他从不知道的角落里,渐渐渗透了出来。
“我怎么可能对她感觉很熟悉?”尔豫甩了甩头,甩去胸口那份不自然的悸动。
他并非笨蛋,也不是石头,当然感觉得出万梅书喜欢他,只是他搞不懂这些女孩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单凭一面就可以确定自己爱不爱一个人?
他是科学家,而科学讲求证据。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是科学的一贯方针,所以他从来不把那些显然是爱情看太多冲昏了头的求爱女孩当一回事,宁可她们把时间拿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例如多读些有益脑部发展的书。
但是万梅书…却不太一样。
从表面看来,她和以往那些对他疯狂求爱的女孩子没两样,但她们是一个劲的迷恋,她却认真到完全相信自己真的爱上他了。
她认真到令他心惊…也迷惘。
“我做了什么事让她误以为我想和她谈恋爱吗?”他瞇起双眼,疑惑难解。
但可以确定的是,不管她多么妩媚娇甜清丽,她都不是他心目中想要的伴侣或情人对象,更别提妻子人选了。
电话忽地响起,惊醒了他深陷其中的思绪。
他先好整以暇地啜饮一口浓郁的咖啡,将杯子慢慢放妥,然后才接起了无线电话。
“喂,我是唐尔豫。”
“大哥,母后娘娘下十二道懿旨速召我们三兄弟明天晚上回家吃晚饭,七点整。”他的三胞胎小弟,迟了他一分三十五秒出生的风流弟弟唐尔硕,语气里出现了难得的颤抖。
一想到他们美艳依然、天真长驻的母亲,尔豫也不禁有一丝瑟缩。
他们很爱母亲,但是天真得像个小孩的妈妈常常天外飞来一个怪异的念头,然后就迫不及待要他们照做。
偏偏父亲宠爱母亲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通常都会站在母亲那头,除非母亲哪天临时起意想出轨除外。
对于七岁上小学那年,母亲突发奇想要将他们兄弟三人打扮成女生上学那件事,他记忆犹然惨痛。
他立下毒誓,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穿裙子。
“妈是怎么跟你说的?”一定还有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