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用林森的钱!"
买了菜回来,林森和我进厨房帮她,她哄她儿子出去,说厨房不是男人待的地方。我明白她的话,若与她儿子结婚,厨房里的事情看来要我多担待了。还好,我对厨房有天生的亲切感,烧菜是我的最大爱好之一。我适时地把我的意思表达给了她。她听了,脸色很明朗。
吃饭的时候,林森给我夹菜,她给儿子夹菜。她一边吃一边说:"今天你们到我这里来,我来招待你们,以后我去你们那,你们也要这样招待我啊。"
她儿子赔着笑说:"妈,我们杭州的家,不也就是您的家吗?"
因为记忆有点久远,其他的细节已经想不起来,但关于那次见面的总体印象深刻:感觉他妈妈不好惹,而我的男朋友在他妈妈面前比较小心。对了,记起来了,吃饭的时候,她妈问了我的生日,阴历阳历,还有生辰时刻。
回到家里,向我妈妈电话汇报进展,我妈有点担心,说多年寡居的女人在心态上很容易把儿子的媳妇当作敌人。她让我关心好林森,并且让他在一个问题上一定要有个底线:宁可每年多回家几趟看望老人,也不能让她妈来杭州与我们同住。
但我妈的计谋根本派不上用场。一周之后,林森找到我,脸色憔悴,很困难地开口说,他妈妈去算了命,说我们两人生辰八字不对,我命硬,克他妈。我们必须分手,不然他就没有她这个妈!
我听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年代,他妈妈生活的地方好歹也是城镇,县城所在地,更何况他妈妈还是一名教员呢!
林森神情痛苦,说做了他妈一周的思想工作,但她就是铁了心,最后是八字通牒:有我没她,有她没我。
震惊之后,我倒是释然了,能在结婚前发现这些问题,总比结婚后再争吵不休那实在是好多了,何况他妈有这个心结后,就算找些亲友勉强说通了她,结婚后怕也是很不自在的。一旦生活中出个什么意外的,罪魁祸首肯定就是我,这我哪能吃得消啊?
于是,我们的恋爱关系到此结束。
后来,我决定离开外办。就是,每天都要与一个差点成为老公的男人有工作交往,怎么也有些尴尬吧。我们同居过半年,我们曾把对方的身体透视得清清楚楚,什么瑕疵什么优点都在我们的舌尖下亲吻过。我感觉我再穿得衣冠楚楚,在他面前都犹如透明人。我想活得自在一些,那就换地方吧,于是我决定考研。
再后来,林森与另一个女孩子谈了恋爱,是他妈妈所在的学校校长牵的红线,似乎也是做文职工作的。以后关于林森的零零碎碎的信息,都是陶陶透露给我的。自他与那女孩结婚后,我们就再没有见过面。
这里还要补充一下,在我离开外办前,林森帮了我一个天大的忙:帮我分到了一套小公寓。10年前杭州的房价远没这么疯狂,事实上还有福利分房的最末班车可以搭。我本来是分不上房的,没结婚,资历又浅,但是因为外办的房源比较宽裕,再加上林森的人缘,最后我竟也分到了一套60多平方的公寓。房子虽然旧,但是属于一类地段啊!房子我付了3万多块钱,后来因为我离开外办,又补交了5万块(这5万还是他借给我的),这样才拿到房产证。8万在近10年前,对于一个小白领和穷研究生来说,真是天文数字,但是林森是多么的有眼光。当初我因为读研拿不出5万差点想退回房子时,他坚决认为在城市里应该有一个能为我遮风避雨的房子。虽然旧,但会觉得有依靠。他的话得到了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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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陶陶的见面就在对面的西餐馆。这里有杭州最实惠的西餐,38块一份包含了开胃菜、汤、色拉、小面包、黑椒牛排以及水果。